各二级党组织、各分党校:
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严格党员发展程序,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2019-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3月下旬至4月下旬以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做新时代有为青年 ”为主题开展2023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及条件
1、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(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)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,已列为发展对象的在校学生。
二、 培训内容
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党史教育、党章党规党纪教育、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党性修养提升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。
三、 培训活动安排
(图1为:培训班教学安排表)
四、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党支部官Q(3527457504)
(图2为:学生党支部官Q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