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为做好2025—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,激励学生成长成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核对
各班级根据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(见湖南省智慧资助系统)进行核对,由于出国、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,或在校期间违法犯罪和违反校纪校规的,其春季助学金暂停发放,由学院学工办转评其他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转评公示
1.班级初审公示。各班级严格按要求对符合转评条件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,将初审名单提交至学院学工办资助中心。
2.学院审定公示。学院学工办根据报送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初审,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提出转评后的国家助学金名单和等级,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三、 工作要求
1.各位班主任老师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信息核对与转评工作,确保各班级春季学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准确无误。
2.各班级将名单于4月10日前将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登记表(班主任所带班级汇总在一张表内)发送至313陆老师处。
附件1: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登记表
湘潭大学兴湘学院
2026年3月30日